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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关于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

为了确保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质量,规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撰写的格式和要求,根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教师的确定

工程硕士论文指导采用双导师制。即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各学院可根据工程硕士生的选题方向为其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工程硕士生所在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推荐的校外专家须填写“天津大学申请培养工程硕士指导教师简况表”,经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天津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存档。合格后由天津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制作“天津大学工程硕士企业兼职导师聘书”。凡具备条件的工程硕士班,应由天津大学和企业协商联合召开“工程硕士双导师聘任会”,颁发工程硕士企业兼职导师聘书。

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负责工程硕士生的指导工作,其中校内导师侧重负责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包括学位论文的撰写以及学位申请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企业导师侧重负责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工程实践性,其中包括协调企业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关系以及课题立项的经费落实等。

二、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查阅文献、资料调研工作(查阅中、外文资料数量一般应不少于20篇),填写《天津大学工程硕士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方可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对于报告不合格者或论文进行中需要改题者,必须重新做开题报告。

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 论文选题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

5.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6.工程设计与实施。

(二)论文形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按照《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撰写,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类论文或研究类论文。论文主要应包括以下部分:

1.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2.独立完成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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